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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支持外贸稳定增长的实施意见

来源:发布人:办公室 2014-08-11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中省直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外贸稳定增长的实施意见》 (辽政办发(2014) 30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做好全市外贸稳定增长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优化对外贸易结构
  (一)进一步加强进口。鼓励企业运用进口贴息政策,进口国家鼓励类技术和产品,重点支持数字化、智能化等先进技术设备、关键零部件进口,促进企业技术改造升级,提高产品竞争力。(市外经贸局、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负责)
  (二)稳定出口增长。大力发展一般贸易,支持本地优势外向型企业加快发展。稳定我市农产品加工、纺织面料、医药化工、电子元器件等传统优势产品出口,发展特色产业,支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品牌、高技术含量和高附加值产品出口。争取锦州海关支持,积极发展我市的加工贸易,快速提升产业发展水平,加大皮革、氟产业开发区承接产业转移和产业配套力度,提升加工贸易附加值,扩大出口。(市外经贸局负责)
  (三)发展服务贸易。落实“营改增”服务贸易适用增值税零税率或免税政策。加快发展对外文化贸易,促进玛瑙加工优势产业开展对外贸易,大力培育蒙医药等服务贸易形成新增长点。(市外经贸局、市国税局、市文广新局负责)
  (四)支持“走出去”带动出口。鼓励我市企业到海外开发资源,重点推动我市地矿行业、建筑安装等大型企业走出去承揽境外工程项目,推动巴新铁路集团在蒙古投资兴建蒙古东部铁路项目,支持有实力的企业到东欧、俄罗斯、非洲开展农业种植和畜牧养殖,支持企业开展海外并购和引进海外先进技术业务。通过海外并购和引进海外先进技术,快速提升我市企业的技术装备、管理水平,扩大品牌知名度及国际营销渠道,扩大产品出口规模。 (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委、市农委、市外经贸局负责)
  (五)加大重点市场开拓力度。枳极引导企业抓住欧洲、北美市场有所回暖的机遇,深度开拓欧洲、北美市场,积极拓展东盟、南美、非洲等新兴市场。将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重点用于扶持我市企业参加省政府组织的重点境内外展会及重点行业市场开拓上,加大对企业参展相关费用的支持,拓宽客户渠道,扩大订单成交。 (市外经贸局、市财政局负责)
  (六)加快跨境电子商务发展,培育外贸出口新业态。利用全省建立外贸综合服务平台的有利契机,引导企业积极加入辽宁迈克集团跨境电子商务平台的“设备时代网”,为全市中小微企业出口提供专业化服务,推动外贸企业与跨境电子商务平台的业务对接,扩大出口。 (市外经贸局负责)
  (七)优化产业结构,培育省级重点出口基地。积极利用“十大产业集群”发展优势,加快推进氟化工、皮革、农产品、液压、板材等产业基地,支持引进产业结构层次高、科技含量高、技术先进的进出口型企业,推进国家及省级开发区扩大出口规模。加快推进公共技术研发、产品质量检测、物流服务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强化农产品出口示范区建设,积极创建市、县两级农产品示范区,对保障农产品出口质量安全的项目建设给予专项资金支持。(市外经贸局、市财政局、市农委负责)
  二、提高贸易便利化水平
  (八)优化检验检疫流程。全面落实“通报、通检、通放”检验检疫新模式,扩大直通放行范围。严格取消一般工业制成品的出口商品检验,减少出口商品检验的商品种类。规范收费行为,免收 201 4年度出口商品法检费用,全面推进“无纸化”报检和“进出口直通放行”,简化通检手续。(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负责)
  (九)全面提高通关效率。市外经贸局积极协调锦州海关落实各类便捷通关措施,对于 A类企业优先办理货物申报、查验、放行、预约等通关手续。稳步开展通关作业无纸化改革、深化区域通关改革、关检合作“三个一”通关模式,逐步扩大商品适用范围。 (市外经贸局负责)
  (十)妥善应对国际贸易摩擦。推动形成政府指导、行业自律、企业为主的外向型经济协调发展格局,提高贸易摩擦应对能力,支持企业应对反倾销、反补贴调查,引导运用贸易救济措施维护企业权益。加强预警监测和防控,及时有效传递信息,做好贸易摩擦的前端防控,共同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市外经贸局、市财政局负责)
  三、加大财税金融支持力度
  (十一)加大财政支持力度。用好用足现有支持外贸发展的各项财政资金,突出稳增长、调结构。全面落实省级财政专项资金支持,确保财政资金按时足额拨付。落实《阜新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对外贸易发展的实施意见》(阜政发 [2014]3号)精神,市级财政新增安排促进外贸稳增长专项资金,将重点支持外贸企业出口增量、开拓国际市场、重点出口基地、信保融资、国际商标注册等方面。 (市财政局、市外经贸局负责)
  (十二)加快出口退税进度。进一步加快出口退税审核审批速度,提高办事效率,不断完善出口退税流程,规范退税审批耐限,做到当月申报,当月审核、审批,当月办理。对有特殊情况的出口企业开辟绿色通道,实行随时申报、随时办理制度。积极向上级机关申请指标,确保及时、足额满足企业的退税需求。规范出口退税涉税文书和报表,取消《出口货物免税申报明细表》,切实减轻出口企业资料报送负担。(市国税局负责)
   (十三)认真落实出口退税政策。全面、准确贯彻落实国家出台的各项出口退税政策。特别是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外贸综合服务企业、跨境电子商务企业等税收政策,解决出口企业出口退税当中遇到的实际问题,促进外贸出口稳步向好。(市国税局负责)
  (十四)切实减轻企业负担。通过开展专项检查,规范收费行为,摸清进出口环节检验检疫机构所属单位经营性服务和收费情况,坚决清理不合理收费,为企业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减轻企业负担。 (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负责)
  (十五)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拓宽进出口企业的投融资渠道,在政策允许范围内推动金融机构对外贸骨干企业的贷款和授信额度只增不减,继续开展出口信用保险保单融资服务项目,加大对有订单、有效益外贸企业的金融支持。鼓励商业银行开通贸易融资绿色审批通道,简化授信审批流程,缓解外贸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进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简化跨境人民币业务审核流程,提高结算效率。各金融机构要认真开展调查研究,涉及符合实际的金融产品,组织开展与外贸企业的金融产品对接,切实促进外贸稳定增长。各进出口企业要充分利用现有商业银行的现有对外服务品种,发挥各金融机构的服务特色,对进出口企业提供更加全面的金融服务。(市外汇管理局、市金融发展局负责)
  四、加强组织领导
  (十六)强化组织实施。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外贸发展的重要性,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结合本地实际,出台有针对性的配套措施,形成政策合力。要建立健全相应的工作协调机制,强化部门间的协作配合,及时研究协调解决外贸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确保稳定外贸增长工作措施落到实处。(各相关部门负责)
  (十七)加强督导检查。各相关部门要围绕外贸稳增长目标,狠抓责任落实,市政府将组织专项工作督导组,对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市政府办公室、各相关部门负责)
  
  
  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 7月31日
中共阜新市委统战部主办    联系电话:0418-2813856  阜新市人民政府协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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