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统战部组织开展关于第十届全省民族运动会第二次报名和运动员审查工作
根据省民宗委《关于第十届全省民族运动会第二次报名和运动员审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市委统战部(市民宗局)会同市体育局将《通知》通过工作群发送至我市参赛项目单位,组织开展二次报名(填写报名表、报参赛材料、报电子照片等)和运动员审查相关工作,按照《辽宁省第十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总规程和单项规程》,结合第一次报名情况及早认真推进各项工作,确保人员信息和相关数据真实准确、及时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