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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新市委统战部(市民宗局)行政执法事项清单

来源:发布人:办公室 2024-04-03

序号

项目
名称

执法类别

执法主体

承办
机构

执法依据

实施
对象

办理
时限

收费依
据标准

备注

法律

行政
法规

地方
性法规

部委
规章

政府
规章

1

筹备设立宗教活动场所审批

行政许可

民宗局

行政审批科

 

【行政法规】《宗教事务条例》(2004年11月30日国务院令第426号,2017年8月26日修订)第二十一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0日

不收费

 

2

宗教活动场所内改建或者新建建筑物许可

行政许可

民宗局

行政审批科

 

【行政法规】《宗教事务条例》(2004年11月30日国务院令第426号,2017年8月26日修订)第三十三条第一款

 

 

【规范性文件】《宗教事务部分行政许可项目施办法》(国宗发[2018]11 号)第二十二条

社会组织法人

20

不收费

 

3

大型宗教活动许可

行政许可

民宗局

行政审批科

 

【行政法规】《宗教事务条例》(2004 年 11 月 30 日务院令第 426 号,2017 年 8月26日修订)第四十二条

 

 

【规范性文件】《宗教事务部分行政许可项目实施办法》第二十八条

社会组织法人或其他组织

15日

不收费

征求本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意见

4

宗教团 体、宗教院 校、宗教活动场所接受境外捐赠审批

行政许可

民宗局

行政审批科

 

【行政法规】《宗教事务条例》(2004年11月30日国务院令第426号,2017年8月26日修订)第五十七条第二款

 

 

规范性文件】《宗教事务部分行政许可项目实施办法》(国宗发[2018]11号)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

事业单位法人,社会组织法人,其他组织

20日

不收费

 

5

宗教教育培训活动许可

行政许可

民宗局

行政审批科

 

【行政法规】《宗教事务条例》(2004 年 11 月 30 日国务院令第 426 号,2017 年 8 月26 日修订)第十八条

 

 

【规范性文件】《宗教事务部分行政许可项目实施办法》(国宗发[2018]11 号)第十条

社会组织或其他组织

20日

不收费

 

6

公民民族成份变更审批

行政确认

民宗局

行政审批科

 

 

 

【部门规章】《中国公民民族成份登记管理办法》(国家民委 公安部 第2号令)第四条

 

自然人

10日

不收费

 

7

对清真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检查

行政检查

民宗局

行政审批科

 

 

【地方性法规】《辽宁省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管理条例》(2012 年9 月27 日辽宁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32次会议审议通过)第十九条

 

 

清真食品生产经营单位

 

 

专项计划、省直管单位、重大案件除外

8

对宗教活动场所遵守法律、法规、规章等情况的检查

行政检查

民宗局

行政审批科

 

【行政法规】《宗教事务条例》(2004年11月30日国务院令第426号,2017年8月26日修订)第二十七条

 

 

 

宗教活动场所

 

 

专项计划、省直管单位、重大案件除外

9

对宗教活动场所筹备设立进展情况的检查

行政检查

民宗局

行政审批科

 

 

 

 

【部门规章】《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办法》(国家宗教事务局令第 19 号公布,自 2023 年 9月 1 日起施行)第十三条 第二款

宗教活动场所筹备设立事项

 

 

专项计划、省直管单位、重大案件除外

10

对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的检查

行政检查

民宗局

行政审批科

 

 

 

 

【部门规章】《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办法》(2021年12月3日国宗局令第17号发布)第二十三条

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其他组织

 

 

 

11

对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

行政检查

民宗局

行政审批科

 

 

 

 

【部门规章】《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

宗教活动场所

 

 

 

12

对无《清真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和统一清真标志生产经营清真食品等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民宗局

行政审批科

 

 

【地方性法规】《辽宁省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管理条例》(2012年9月27日颁布)

第二十条

 

 

自然人,企业法人,非法人企业

 

 

专项计划、省直管单位、重大案件除外

13

对伪造、涂改、出租、出借、倒卖《清真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或统一清真标志等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民宗局

行政审批科

 

 

【地方性法规】《辽宁省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管理条例》(2012年9月27日颁布)

第二十一条

 

 

自然人,企业法人,非法人企业

 

 

专项计划、省直管单位、重大案件除外

14

对不具备清真食品生产经营条件的单位和个人从事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等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民宗局

行政审批科

 

 

【地方性法规】《辽宁省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管理条例》(2012年9月27日颁布)

第二十二条

 

 

自然人,企业法人,非法人企业

 

 

专项计划、省直管单位、重大案件除外

15

对将民族禁忌的物品带入清真食品生产经营场所且不听劝阻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民宗局

行政审批科

 

 

【地方性法规】《辽宁省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管理条例》(2012年9月27日颁布)

第二十三条

 

 

自然人,企业法人,非法人企业

 

 

专项计划、省直管单位、重大案件除外

16

对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或者干扰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正常的宗教活动的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民宗局

行政审批科

 

【行政法规】《宗教事务条例》((2004年11月30日国务院令第426号,2017年8月26日修订))第六十二条

 

 

 

自然人、事业单位法人,社会组织法人,其他组织

 

 

专项计划、省直管单位、重大案件除外

17

对宗教团体、寺观教堂擅自举办大型宗教活动,以及举办大型宗教活动过程中发生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严重破坏社会秩序情况的处罚

行政处罚

民宗局

行政审批科

 

【行政法规】《宗教事务条例》(2004年11月30日国务院令第426号,2017年8月26日修订)第六十四条

 

 

 

宗教团体、寺观教堂、自然人、其他组织

 

 

专项计划、省直管单位、重大案件除外

18

对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未按规定办理变更登记或者备案手续等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民宗局

行政审批科

 

【行政法规】《宗教事务条例》(2004年11月30日国务院令第426号,2017年8月26日修订)第六十五条

 

 

 

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

 

 

专项计划、省直管单位、重大案件除外

19

对擅自设立宗教活动场所、宗教院校等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民宗局

行政审批科

 

【行政法规】《宗教事务条例》(2004年11月30日国务院令第426号,2017年8月26日修订)第六十九条

 

 

 

自然人、事业单位法人,社会组织法人,其他组织

 

 

专项计划、省直管单位、重大案件除外

20

对擅自组织公民出境参加宗教方面的培训、会议、朝觐等活动,或者擅自开展宗教教育培训等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民宗局

行政审批科

 

【行政法规】《宗教事务条例》(2004年11月30日国务院令第426号,2017年8月26日修订)第七十条

 

 

 

自然人、事业单位法人,社会组织法人,其他组织

 

 

专项计划、省直管单位、重大案件除外

21

对为违法宗教活动提供条件的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民宗局

行政审批科

 

【行政法规】《宗教事务条例》(2004年11月30日国务院令第426号,2017年8月26日修订)第七十一条

 

 

 

自然人、事业单位法人,社会组织法人,其他组织

 

 

专项计划、省直管单位、重大案件除外

22

对违反规定修建大型露天宗教造像和投资、承包经营宗教活动场所或者大型露天宗教造像的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民宗局

行政审批科

 

【行政法规】《宗教事务条例》(2004年11月30日国务院令第426号,2017年8月26日修订)第七十二条

 

 

 

自然人、事业单位法人,社会组织法人,其他组织

 

 

专项计划、省直管单位、重大案件除外

23

对宗教教职人员宣扬、支持、资助宗教极端主义等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民宗局

行政审批科

 

【行政法规】《宗教事务条例》(2004年11月30日国务院令第426号,2017年8月26日修订)第七十三条

 

 

 

宗教教职人员

 

 

专项计划、省直管单位、重大案件除外

24

对假冒宗教教职人员进行宗教活动或者骗取钱财等违法活动的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民宗局

行政审批科

 

【行政法规】《宗教事务条例》(2004年11月30日国务院令第426号,2017年8月26日修订)第七十四条

 

 

 

自然人

 

 

专项计划、省直管单位、重大案件除外

25

对宗教团体内部治理不规范、未按章程规定履行职责等问题的处罚

行政处罚

民宗局

行政审批科

 

 

 

 

【部门规章】《宗教团体管理办法》(2019年11月20日国宗局令第13号)第三十七条

宗教团体

 

 

 

26

对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未建立健全宗教教职人员管理制度等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民宗局

行政审批科

 

 

 

 

【部门规章】《宗教教职人员管理办法》(2021年1月18日国家宗教事务局令第15号)第四十七条

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

 

 

 

27

对违反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的处罚

行政处罚

民宗局

行政审批科

 

 

 

 

【部门规章】《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办法》(2021年12月3日国宗局令第17号发布)第二十九条

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其他组织

 

 

会同网信部门、公安机关

28

对互联网宗教信息传播平台违规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民宗局

行政审批科

 

 

 

 

部门规章】《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办法》(2021年12月3日国宗局令第17号发布)第三十条

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其他组织

 

 

会同网信部门、公安机关

29

对外国人违反规定进行宗教活动的管理

行政处罚

民宗局

行政审批科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国人宗教活动管理规定》(1994年1月31日国务院令第144号发布)第九条

 

 

 

自然人

 

 

 

30

宗教教职人员认定备案

其他行政权力

民宗局

行政审批科

 

 

 

 

【行政法规】《宗教事务条例》(2017年8月26日国务院令第686号)第三十六条

宗教教职人员

 

 

 

31

宗教教职人员注销备案

其他行政权力

民宗局

行政审批科

 

 

 

 

【部门规章】《宗教教职人员管理办法》(2021年1月18日国家宗教事务局令第15号)

宗教教职人员

 

 

 

32

举行大型宗教活动的备案

其他行政权力

民宗局

行政审批科

 

【行政法规】《宗教事务条例》(2017年8月26日国务院令第686号)第四十二条

 

 

 

宗教团体、寺观教堂

 

 

 

33

宗教教职人员兼任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备案

其他行政权力

民宗局

行政审批科

 

 

 

 

【部门规章】《宗教教职人员管理办法》(2021年1月18日国家宗教事务局令第15号)第三十条

宗教教职人员

 

 

 

34

对宗教团体相关事项的审核

其他行政权力

民宗局

行政审批科

 

 

 

 

【部门规章】《宗教团体管理办法》(2019年11月20日国宗局令第13号)第二十六条

宗教团体

 

 

 

35

宗教团体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前的审查

其他行政权力

民宗局

行政审批科

 

【行政法规】《宗教事务条例》(2004年11月30日国务院令第426号,2017年8月26日修订)第七条

 

 

 

宗教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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